1月10日下午,沪杭高速公路上,一辆警车向江苏方向飞驰。车内除了干警外,还有一对同为23岁的青年男女,他们非亲非故,经历不同,身份迥异,而在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正在浙江大地引为传奇。
男的叫黄继伟,是被公安局追捕达2年多的逃犯;女的叫程洁,杭州都市快报的记者。
事情要追溯到2000年11月8日,这一天是记者节,杭州都市快报策划了一个“我为读者做件事”的活动,该报30位记者公开在报上亮相,每个人都用简短的语言作出“记者节承诺”。程洁的承诺是这样的:“我叫程洁,今年23岁,毕业于浙大中文系。2年来我与快报一起成长。如果你有什么高兴的事,烦恼的事,难忘的事,就给我打电话吧。”
“打电话吧”,承诺时是何其轻松,履行时竟会那般沉重,这是程洁没想到的。
11月17日下午,她收到一封写着“非本人勿拆”的信。打开一看,她吓了一跳,这是一个持枪抢劫逃犯写给她的求助信。信中说,他是个农民,23岁,因涉足持枪抢劫分得300元赃款遭通缉。逃亡生活使他吃尽苦头。“我真要逃亡一辈子吗?我已逃亡两年,只感到太累,唯一的解决办法难道只有自首?你能回答我吗?”
程洁毕竟年轻,读罢信,她已惊出了一身冷汗。她把这封信交给部主任陆建伟,经商议,决定由程洁给逃亡者写信,公开在快报上刊登。
程洁以同龄人的身份写了一封信,她在信中规劝这位逃亡者,不要一错再错,鼓励他浪子回头。她在信中说,她已向公安部门和律师咨询过他的案情,有关部门答复,只要他投案自首一定会得到宽大处理。她还把自己的联系方法告诉这位逃亡者。
11月20日,那位逃亡者的信和程洁的复信同时在都市快报头版头条刊出。
稿件刊出后,程洁开始感到忐忑不安,他能回信吗?她心里没数。她期望接到逃亡者的电话,又害怕接到他的电话。可是此后几天,她没有得到任何音讯。
27日上午10时24分,电话响了,是一个陌生的声音:“记得我吗?我就是那个给你写信的持枪抢劫者!”
程洁小心翼翼地问:“你离我远吗?”她知道,任何疏忽都会将这只惊弓之鸟吓跑。也许是程洁的谨慎,也许是因为同龄,逃亡者渐渐撤除了防线,双方一直谈了33分钟。
2001年1月5日,逃亡者又来电话了。这次,他已完全打消了顾虑,他说他在温岭,他叫黄继伟,接着,他把自己的家庭地址、作案的地点和现在的传呼号都告诉了程洁。他说已经完全信任这位关心着自己的同龄人:“春节快到了,我应该守在父母身边尽孝,可是我带给他们的只有恐惧和不安。我想自首,可又害怕。我会死吗?”
应黄继伟的要求,程洁马上与江苏省灌云县公安局徐副局长取得联系。徐副局长证实,1998年12月24日21时许,那帮持枪团伙与徐副局长率领的10多位干警展开了激烈的对射,1名劫匪当场毙命,1名负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5人被捕。而黄继伟则潜逃了。得知黄有自首的愿望,徐副局长表示:持枪抢劫的量刑最低10年,最高无期徒刑,但若能自首,可以从宽处理。
下午5时45分,程洁将当地公安局的态度转告黄,黄当即决定,连夜赶往杭州与程洁见面。
1月6日早晨7时零5分,程洁接到黄的电话,约定半小时后在体育场路的一个豆浆店见面。
7时40分,俩人按约定方式见了面。路口那位正在指挥交通的交警令黄十分紧张。程洁没有向交警求助,黄更放心了。俩人在人行道上边走边谈了1个半小时,他表示愿意自首,但还下不了决心。程洁有点焦急,但却没有勉强他。他表示在下午4时再给程洁答复。
回到报社,程洁再次与灌云县公安局联系,干警告诉她,公安部门向所有在逃的案犯作出承诺,春节前自首会得到宽大处理。
程洁兴奋之极,急忙传呼黄,但黄表示要再作考虑。4时40分,他回电还要再考虑半小时,5时32分,他第三次回电,表示愿意再谈。程洁约他来报社吃饭,他如约前来。吃罢晚饭,在报社的会议室里,俩人又作了深谈,至此,黄表示愿意自首,但自首前要和家人通一次电话。
8时05分,黄和家人通了电话,家人十分明确地规劝他投案自首。
8时13分,黄终于下决心自首。都市快报值班室立即与杭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,5分钟后,黄向天水派出所指导员吴松林投案自首。